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消费>维权百科> 正文
站内搜索:
医院购药撞上透明玻璃 患者获赔千元
[作者:7t5.cn|来源:|时间:2007-09-24| 收藏 推荐 ]【

患者到医院购药时,不小心撞上玻璃门,致使患者鼻骨折、牙挫伤。为此,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北京二中院获悉,法院判令医院赔偿患者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作为经营者,对经营场所、服务设施和环境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出于本能,应注意和保护自身的安全。贾某在通过医院门厅时撞到第二道玻璃门,不慎受伤,除自身的原因外,也有出于对医院医疗服务设施的信赖。医院第二道玻璃门没有设置足以警示贾某避免危险发生的标志,加大了易致人受伤的危险性,存在着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医院难免其责。而原审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所作判决是适当的。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Tags:
最新图文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快速注册通道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等事件发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做妥善处理
管理员 QQ:45018051 MAIL: wangnrg@hotmail.com 爱我售 爱我售网络
Copyright © 2008 i5s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