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下正值高校招生录取的关键时期,一些人利用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和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打出广告从事违法违规招生活动。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提醒市民,这些招生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有6种表现形式。
一是打着“计划外招生”的旗号,实为混淆各种不同的招生类型,将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与高等教育混淆。
二是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进行欺骗,而自主招生需要在高考前参加自主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合格后还需参加高考,达到一定分数线才可录取,并不是花钱就可以拿到指标。
三是假借“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名义欺骗。
四是谎称有“内部指标”。
五是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收取高额费用,欺骗考生和家长。
六是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进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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