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不签订劳动合同想逃避缴交社会保险费的社会责任是得不偿失
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以及我省的相关规定均明确订立了相关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除必须补缴全部社会保险费外,还必须支付每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和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且一旦发生工伤等医疗风险,如不订立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为公司的全部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没有关系。
总而言之,不按时签订和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必须承担劳动违法行政处罚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违反劳动法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也可能造成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损失。想通过非法方式“省时省钱”的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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