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在传闻五个多月后,于日前获得官方证实。
7月22日,吉林省检察院通报今年上半年案件侦查情况,名列“重特大案件”第一位的即为刘宪鲁受贿、挪用公款案。
事实上,记者早在今年3月已采访获知,刘宪鲁被“双规”审查,案由系涉嫌受贿。
吉粮集团官方网站消息称,在全国500强企业排名中,吉粮集团曾名列第156位。该公司在全国省属粮食集团、吉林省属企业、吉林省十强创汇企业中,均列第一位。

记者调查获知,退休已达三年的刘宪鲁突然案发,源于其老部下的招供。据知情人士介绍,吉粮集团系列窝案目前已查实至少四名公司管理人员涉案,还有多人正在被查办中。其中,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接手的吉粮集团贪污贿赂系列案件之一,即包括吉粮集团原子公司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段连海。段先于刘宪鲁案发,并成为刘案的直接行贿者和检举人。
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曾是吉粮集团的国有独资子公司,2005年10月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者无偿持股30%。2007年以来,该公司原工会职工集体上告,公司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421万元被转为企业年度调整(盈余),用于高管无偿持股。段连海由此案发,并进而牵出刘宪鲁等人。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刘宪鲁所受贿赂,绝大多数来自其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的“进贡”,以及老部下的人事“买卖”。至于刘宪鲁涉嫌挪用公款一事,则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2月至10月,吉林省农发行支持、配合吉粮集团进出口公司挪用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1.2亿多元,直接用于与农业发展无关的中外合资企业进行项目投资,至今无法收回,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的严重后果。
吉粮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通过吉粮集团承贷后,再转入合资企业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供合资企业随意使用;二是同意吉粮集团进出口公司将已经回到吉林省农发行账户内的粮食销售回款,不及时收回而是再次将该款转至合资企业的建行账户内,供后者随意使用。自2000年2月16日至当年10月25日,五次共转走国家政策性收购贷款1.2亿余元。
这是自1998年粮改以来,全国罕见的银企“合作”挪用粮食收购贷款并全部损失挂账的案件。此案经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农发行各项贷款管理情况,并延伸到企业审计才发现。
实际上,案情自2005年刘宪鲁卸任之初即有披露,但刘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其深耕吉林政坛多年,此案查办进展缓慢。随着刘宪鲁此次案情的披露,这个震动吉林粮食系统的窝案由此撕开一角。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爱我售·成为您财富之路的好助手
推荐文章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