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IT界>互联网络> 正文
站内搜索:
银安全再起争端
[作者:7t5.cn|来源:|时间:2007-09-23| 收藏 推荐 ]【



广和律师事务所鲁楷律师认为这些条款是银行的免责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但很显然,银行并没有尽到提醒说明的义务。


Tags: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快速注册通道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等事件发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做妥善处理
管理员 QQ:45018051 MAIL: wangnrg@hotmail.com 爱我售 爱我售网络
Copyright © 2008 i5s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