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下发,连续四年的中发1号文件说的是都“三农”问题,可见中央和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关心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顺应发展需要,作为金融主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如何服务“三农”,服务有海南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业是海南省的支柱产业之一,农业产值占全省GDP的33%;农业人口505.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2%;全省23000多个自然村,农业用地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0%。[1]改革开放以来,海南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虽然不断发展和提高,但仍然呈现总体落后的局面,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海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把文明生态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创建载体,是海南省新农村建设的亮点。自2000年以来,经过6年的努力,全省已有6400个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占27.53%,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海南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20元以上,年均递增6%以上,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全省5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2]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行各业的支持,当然也需要保险业的支持。如果保险业不涉足“三农”,把支柱产业搁置一旁,将广阔的市场拒之门外,不但自身谈不上又快又好发展,谈不上做大做强,也丢失了自身的本色和职责。关键的问题是保险业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不仅是海南省保险业,也是全省各界需要共同面对和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保险在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一)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实力
农业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又是抗灾害风险能力不强的“弱质”产业。农业的这两个基本属性决定了加快农业发展和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必要性。海南“十一五”期间将大规模调整农业结构,力争渔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占农业的比重达到39%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224亿元以上,占农业的比重达到35%以上;同时将大力发展水产品、畜禽产品、林产品、水果蔬菜、药材等特色农业加工。[3]海南省农业要实现结构调整和较快的发展,政府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必须考虑台风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充分利用政策性和商业化保险这种社会化的风险分摊和补偿机制。国际上多年的实践表明,通过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支持农业生产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也符合WTO框架下政府补贴和支持农业的“绿箱”政策。它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和在农业生产中减灾防损的作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农业在正常年景有好的收成,在遭受灾害后能尽快得到补偿,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是农业生产的“安全网”,是增强农业实力的“助推器”。
(二)保险有利于繁荣农村
保险的参与,能够利用商业手段化解各种民事纠纷,为各类高危人群提供保障,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
发展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运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法律纠纷,运用市场化手段化解民事纠纷,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团结,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责任风险。如农民、渔民雇主责任保险有利于解决雇主和员工矛盾,减少基层政府民事纠纷压力;为执法和联防等高危人群提供安全责任险,可以调动他们在铲除农村黄、赌、毒等社会毒瘤及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积极性,有助于农村平安建设;为农村基层干部提供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使他们安心工作,减少后顾之忧,促使勤政养廉。
此外,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加大,农副产品加工业、制造业等将迅速发展,对火灾责任、交通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将日益增加。这些保险在农村的普及,将进一步协调农村的社会、人际关系,化解矛盾,为农村的繁荣作出贡献。
(三)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根本的是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当前农民最需要解决的是看病贵、看病难、小孩上学难(除义务教育)、养老难等问题。虽然国家正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力度,也逐步在农村推开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但这个过程比较漫长。据统计,2006年海南省参合农民人数达到421.60万人,参合率已达86.03%;农村低保人数15.4万人,占3.05%。[4]但即使参合率和低保率达到100%,也只能满足农民的基本保障要求,不可能满足每个家庭和每个农民更高层次的需求。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将长期存在,并将在广大农村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大农民可以根据各自的收入和自身需要,购买小孩教育、健康医疗、计划生育、养老等险种,或其组合型险种,解除后顾之忧。也可以通过购买理财、分红、投联等产品,安排好家庭生活,谋划未来,逐步提高生活水平。
二、探索适合海南省实际的农险路子,建立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
(一)大力推动农业保险试点
长期以来,海南省仅人保一家保险公司在办理橡胶、香蕉等少许农作物的保险,每年保费基本控制在500万元以下,占比逐年递减,市场潜力非常大,发展前景广阔,保险需求迫切。现在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时机,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利大于弊。既要看到海南是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之地、农民收入偏低、地方财力不强等实际情况,也要看到海南正着力打造体制、产业、环境“三大特色”,实施新兴工业省、高效农业基地、旅游胜地的“一省两地”战略,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景。从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农业保险没有政府的支持是行不通的。我国2007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将对农业保险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海南农业保险方案》中也强调调动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共同探索“政府 公司 协会 农民”的“三农”保险模式。以政府主导给农户提供适当的补贴,商业保险承保,独立核算,农业行业协会带头参加,并给农户一定资助,农户乐意参与进行试点,并根据农民需要、财力承担得起、管理跟得上的原则,逐步在全省推广试点经验,力争多险种、广覆盖,使保险真正起到保障经济的作用。
最新图文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爱我售·成为您财富之路的好助手
推荐文章
本月热门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