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ding... 爱我售 :11:12 消息:期货投资基金:“丑媳妇”何时熬成婆

  期货投资基金是一种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和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的先进的金融投资方式,是经济与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内在需求,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只要正确加以引导和运用,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将会极大地促进期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不断有新的商品期货合约上市,股指期货、利率期货、汇率期货等金融期货合约也将陆续粉墨登场,呈现出投资品种多样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金融投资方式必须多样化,而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风险投资工具也将会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内自建立期货市场以来,由于政策环境、市场因素、从业人员素质、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目标、各类风险事件等原因,期货投资基金无法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前台,至今仍然戴着期货工作室、委托理财或者投资公司的面纱在地下缓慢潜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期货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和政策环境的改善,出于提高收益的预期和降低风险的要求,基金管理中将不可避免地引进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而其他机构投资者为了避险的需求,也会将期货投资基金纳入其投资组合之中。证券投资基金一旦投资于股指期货,也就具有了期货基金的属性,虽然它在本质上依然属于证券基金。这样就可以为期货投资基金取得合法地位树立榜样铺平道路,多年来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的期货基金将浮出水面。

  我国的期货市场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具有了一定的市场规模,期货投资理论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已经建立了一套严密的交易、结算与风险控制制度,市场风险监控技术和能力也得到了大幅提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持续的专业培训和长期的投资实践,目前期货市场已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研发与营销、投资与操作的期货专业人才队伍。期货市场已经完全具备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条件。并且随着WTO对金融业开放承诺于今年年底到期,国外的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期货投资基金等将逐步进入我国资本市场,与我们广大散户投资者等散兵游勇相抗衡的是国外发展成熟的基金等正规军,我国投资者所面临的压力可见一斑,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是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迫切需求,已经刻不容缓。

  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可以丰富投资者的金融投资方式。随着金融投资领域的不断改革,人们的投资手段由过去单一的储蓄发展为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投资、外汇投资、黄金投资、期货投资等一系列投资手段相结合的多样化投资渠道,而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工具,为投资者开辟了一种新的投资途径和避险方式。

  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将促进期货经纪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也是促进我国期货市场规范运作的客观要求。我国的期货市场是在现货市场不完善、不发达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先天发育不足,后天营养不良,大力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将会扩大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改善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增加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最终使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得以更充分实现。

  加入WTO以来,我国的金融服务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人声鼎沸间,人们注意得更多的是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所面临的挑战,而作为金融服务业之一的期货业所面临的挑战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甚至没有引起期货业界的足够重视。为了在全面开放金融服务业后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以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作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我国期货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已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据悉,正在修订中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曾讨论过将为期货投资基金留下发展空间,期货公司可以设立、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但据闻本次条例修订最终又抛弃了关于期货投资基金的相关立法。目前,怎样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让期货投资基金合理并且更合法地去找到生存发展的空间,还有税收问题、基金组织形式问题等等这些都将成为考验市场监管者和业界的难题,我们相信市场监管者和业界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让期货投资基金这个“丑媳妇”在多年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之后最终能熬成婆。

  期货投资基金与传统资产的相关性

  截至8月7日,沪深两市股改公司数量为1125家,占到1348家上市公司的83.5%,市值占比为80.2%,股改成功大局已定。随着后股权分置时代的到来,股指期货呼之欲出。

  股指期货的推出从表面上看仅仅是期货市场一个新品种的推出,但是它的诞生因为纠葛着整个金融市场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期货市场制度建设的命脉,所以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契机下,期货市场的整个市场体系与制度架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调整和大变局,金融机构都将直面股指期货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任何金融市场参与方都将无法置身事外。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成为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分水岭,它将彻底改变期货市场的基本格局和发展态势。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实现证券和期货两个市场的融通,并将改变我国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共识与共赢——券商与期货公司直面股指期货的必然抉择

  1、股指期货的利益格局已经渐趋明朗。在一系列利益博弈下,关于股指期货的利益格局已经渐趋明朗。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开展,券商不得直接从事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允许创新类券商从事IB(介绍经纪商)业务,通过其全资或控股的期货公司来参与股指期货。目前仅允许创新类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以后再推广到规范类券商。创新类券商的参与模式有两种:一是收购独立的期货公司;二是证券公司直接做IB。今后将不再新设期货公司,而是鼓励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为引导证券公司有效收购期货公司股权,证监会制定了一些突破性的有利于收购的政策。

  创新类券商只能在IB制度下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预计在短期内,券商的经纪业务总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一些客户将会把部分资金转移到股指期货等方面的投资上去;由于有了期货公司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收入也要由期货公司与券商共同瓜分;券商在与期货公司的合作中可能会留有一手,由于担心客户资源流失,券商在向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可能并没有提供真实的信息;自营业务是券商的核心业务之一,券商对该项业务交易的及时性和保密性颇为在意,如果券商不能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自己成立一家期货公司,就会因通道不在自己控制范围内而担心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在进行金融期货投资时可能缩手缩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