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革新、调整和补充:分类指导农信社改革,并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拓宽政策性金融服务领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农业银行;逐步调整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和小额信贷机构,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降低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农信社改革;农村金融服务;农业保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1-0028-03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它们之间的功能既有重叠,又有空缺,需要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革新、调整和补充。
一、分类指导农信社改革,并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
农信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不能急于求成,因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关键。近几年农信社改革步伐较快,各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和指导意见,但因缺乏协调和连续性,使基层组织无所适从而跟不上改革的步伐。
沿海、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地区的农信社改革要继续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一批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对老少边穷、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农村山区的农信社改革,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造,不能简单套用现代银行制度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农民意愿办事。要根据市场确立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着力解决部分机构因独家经营而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问题。
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严禁上级联社以指定联社负责人等形式挤占下级信用社的经营成本。省联社不能办成行政性管理机构,要在尊重法人经营权的前提下,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才、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要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代理、保管、担保和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加快银行卡联网,实现联合经营。
合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再贷款,增强农信社的支农实力。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对涉农已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通过票据市场扩大“三农”资金来源和总量。
人民银行应加强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管理,协调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加快开发省(市)内农信社通汇系统,解决农村资金汇划难、汇兑难问题,同时对农信社资金清算中心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加强风险控制,规范其清算行为。
二、拓宽政策性金融服务领域
政策性金融是符合WTO协议要求的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应列出一部分预算,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弥补呆坏账损失。要多渠道拓宽农发行的资金来源(比如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利用邮政储蓄存款、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获得低息优惠贷款等),提高其贷信投放能力。农发行要按照现代银行的运作要求,根据区域和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在做好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和专项储备贷款的同时,拓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办理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转贷及委托业务;试点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等,逐步将农发行支农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的改革方向是按照国有银行改革的要求,深化产权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要加强信息披露并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科学划断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对农行剥离的扶贫贷款业务,国家应采用招标方式由多家金融机构平等竞争贴息优惠;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内部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信贷管理制度,努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要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工商企业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鼓励农业银行在农村开办银行卡、代理、租赁、担保、保管、理财和信息咨询等新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逐步调整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
邮政储蓄银行已获批筹建。在组建初期,邮政储蓄银行仍将以吸收存款为主,资金应主要由总行集中批发运用,主要用在具有很好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政府债券或其等价物上。随着邮储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可以发挥在农村的网点优势,开办对个人的存贷款、保险和各种中间业务(包括代理保险、代发养老金、代发工资、代理国债、代收代付各种资费等)。因此,可以考虑从以下渠道解决邮政储蓄资金部分返回农村使用问题:
一是通过邮储银行总行将邮储资金用于国家级大型涉农项目。总行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应重视对“三农”的投入,通过资金拆借、购买重点建设债券等融资方式用于国家级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农业开发项目。
二是在县一级邮储银行可以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这些业务法律法规比较健全,风险程度较低,其他商业银行也有成熟的业务操作程序和管理经验可供邮储银行借鉴。
三是开办担保公司担保类贷款。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有能力组建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的地区,或是商业性担保能力较强的地区,邮储银行可以开办担保公司担保类贷款,增加贷款种类,扩大贷款的覆盖面。
四是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开办协议存款业务。邮政储蓄资金还可以参股农村信用社,为支持“三农”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方式。
五、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和小额信贷机构,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信社是“一农独大”。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农信社改革的商业化趋势不断强化,一批农信社将撤离偏远落后地区。这种趋势很难逆转,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偏远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农村社区基金和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就是弥补农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一)按照真正的合作制原则发展农村社区基金
允许在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农村和山区,发展和推广社区基金或类似的社区性金融机构,重塑一批真正意义的互助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满足广大农户小额、频繁的生活和生产的基本资金需求。社区基金的原始本金可由国家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和捐助性资金共同出资,由各地政府组织实施。社区基金实行有偿使用,免缴一切税收。每个基金以行政村为单位,一般控制在3万元左右。我国共有67.8万个行政村,贫困落后、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村按1/4估算,大约有14.4万个,总共只需出资43亿元,就能在全部贫困村建立社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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