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季度宏观调控力度增强,非国有经济初步显现减速迹象。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控制投资过快增长、保护产业安全等政策继续出台。经济调控力度将在四季度延续、加强。
□个体经济投资增速198.3%,私营企业投资增速54%,均保持高位运行。非国有企业短期贷款也保持了22.8%的快速增长。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建设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投入极大关注。目前,非国有单位雇员劳动权益的总体状况并不乐观。我国绝大多数劳动者在非国有部门就业。未来国有单位的就业者有可能进一步减少。因此,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建设滞后于非国有部门的高速发展,对改善收入分配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一种大面积的人群压力。要制定建设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总体战略,完善各项具体方案,培养专业人才。在解决体制弊病和赢得效率的前提下,即使依照美国的经验,国资也要在增加就业、增进社会公平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不能“自废武功”。
增长与结构
1.1-9月非国有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略有减缓,仍高位运行,是支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高位的主力。1-9月非国有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4%,下降1.1个百分点,比1-6月下降2.4个百分点(见图1),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3.1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增长43.7%,上升2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增长27.4%,上升7.7个百分点;包括外资在内的其他经济增长26.8%,下降5.5个百分点。
按细类比较,1-9月各类型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升有降。同比增速居于前5位的企业依次是:个体经营(198.3%),其他企业(102.6%),股份合作企业(98.7%),联营企业(75.6%),私营企业(54%)。另外,外商企业的投资增速为21.4%,;港澳台商企业投资增速为14.9%。在各类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中,有限责任公司下降7.3个百分点,港澳台商企业下降7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下降5个百分点,私营企业下降4.8个百分点,外商企业下降3.4个百分点,其余类型增速均保持上升,其中个体经营暴涨178.1个百分点。1-9月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为27.3%,上升了1.2个百分点,但比二季度下降2.5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增速分别为29.1%和37.9%。
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三季度非国有部门的比重为68.6%。其中,个体私营经济为16.7%,集体经济为12.5%,其他经济为39.4%。
2.1-9月非国有工业增速保持快速增长,有趋缓迹象。1-9月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8%,上升0.9个百分点,比1-6月减少0.8个百分点(见图2)。其中,三资企业增长17.8%,上升1.6个百分点;股份制企业增长18.2%,上升0.3个百分点;股份合作制企业增长16.7%,上升1.8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13.2%,上升1.3个百分点。同期,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7.2%;国有及控股企业增长12.2%。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构成中,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82.7%(含国有控股企业)。其中,股份制企业为50.0%,三资企业为28.3%,集体企业为3.3%,股份合作企业为1.1%。扣除其中国有控股企业的份额后,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63.6%,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为36.4%。
3.非国有部门出口下降,进口保持上升。1-9月非国有部门出口同比增长31.3%,下降5.9个百分点;进口同比增长23.8%,上升5.5个百分点。
分类出口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增长27.7%,下降4.6个百分点;其他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体)增长52.2%,下降18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11.9%,下降7.5个百分点。
分类进口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增长23.7%,上升6.4个百分点;其他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体)增长35.7%,上升9.2个百分点;集体企业是负增长。
在出口和进口总值的构成中,非国有企业的比重分别是79.9%和70.8%。按细类分,在出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57.9%,集体企业为4.4%,其他企业为17.6%;在进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59%,集体企业为2.6%,其他企业为9.2%。
4.短期贷款增速明显加快。1-9月非国有部门(乡镇、三资、个体私营)获得的短期贷款同比增长22.8%,增加12.5个百分点。其中,三资企业增长37.8%,乡镇企业增长21.6%,个体私营企业增长14%。
短期贷款构成中,非国有部门的占比为12.6%,比二季度增加0.3个百分点。其中,乡镇企业为8.2%,三资企业为2.3%,个体私营企业为2.1%。
三季度主要政策取向
三季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产业引导和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开放和规范市场准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各项政策继续出台。
政府为控制投资的过快增长,三季度继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信贷和土地调控的政策。信贷调控取得进展。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国务院已经提出加强土地调控的严厉措施,并有少数省、市级官员受到责任追究,但在9月中旬国土资源部的官员表示,目前在土地使用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很突出,进一步实行问责制,落实土地调控政策迫在眉睫。
1.转变增长方式,控制投资过快增长。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正式公布。国家发改委发布《“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并发出严防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从严查处宏观调控期间仍继续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高耗能项目。
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委发出《新开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清理范围包括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新开项目,其中,钢铁、汽车、电力、纺织等过剩行业要清理3000万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等项目。六大清理标准主要涉及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土地审批、环评审批、信贷政策、安全监管。发改委并安排四季度的清理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加大查处企业污染环境事件的力度。
财政部、发改委等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调低部分钢材、陶瓷、水泥、玻璃、有色金属材料、木材制品和全部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等的退税率。
建设部等3部委公布《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经查处的囤积土地等6大类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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