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改革2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年增长率超过9%,目前仍没有放慢的迹象。根据经合组织(OECD)在2005年9月16日首次发表的中国经济调研报告中猜测,2010年,中国将超过美国和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届时,中国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贸易的比重,将由目前为6%上升到10%。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外汇账款问题日益突出。据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4年总出口额的五分之一。同时,这种海外呆、坏账正以每年150亿美元的增量速度膨胀。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本文仅从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海外融资的角度进行分析,出口企业应该利充分用好海外融资市场,不断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一、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
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融资是指本国出口商作为发起人把外国进口商(即原始债务人)的未来应付外汇账款,真实销售给非凡的载体(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或采用信托方式让渡给信托机构,而非凡目的载体或信托机构通常在欧洲市场或免课税赋国境内,它们对这笔资产加以适当的信用增级,最后以此资产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债务型有价证券。
整个证券化交易的主要参与方包括:融资发起人,即出口商;非凡目的载体,即服务商;受托人,即外部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银行等。
二、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是我国出口企业海外筹资一种可选择方式
1、应收外汇账款海外证券化融资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
国际银行信贷一般有很多的限制条款,还有严格的贷款审查程序和标准,能否实现融资目的最后取决于企业的综合信用等级。在海外发行股票来筹资一般有包括持续盈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在内的一系列严格的上市标准。此外,上市公司还要严格遵循海外融资市场上的信息披露规则和会计审计准则等。显然,股票融资方式对企业的整个综合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海外债券面市前也要经过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在评级时主要是评价公司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公司债券的约定条件和发行人所在国家的主权风险等方面。可见,海外债券的信用等级也是由发起人的综合信用水平决定的,并且其等级很难突破国家主权外币信用等级。对于出口企业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这种新型融资来说,证券化产品即偿付证券的本息,来源于基础产品出口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所以它是一种“自我清偿”和收入导向的融资工具。应收外汇账款的证券化适宜性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质量状况,而基础资产的质量状况决定了这种自我清偿的有效性。为了更进一步强化这种有效性,这种证券化交易又引入了信用增级这种结构安排来补充和提高基础资产的质量状况。同时证券化交易的信用评级高低只取决于出口应收款项的质量和信用增级水平,与发起人的综合实力、综合信用等级和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基本分离。正是因为,应收外汇账款海外证券化融资具有不同于传统海外融资(如国际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和债券)独特的优越性,所以20世纪末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企业采取这种新型海外融资方式后,它很快在中东、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迅速扩展,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2、利用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加强资产负债治理和风险治理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出口贸易更大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外向型企业对海外筹资,资产负债治理和风险治理的需求大大增加。假如我国企业可以利用出口应收外汇账款的证券化,那么作为发起人,他们完全可以从这一种交易中同时获得海外筹资、资产负债治理和风险治理的收益。同时,我国有很多企业对这种新型海外融资工具内存的需要,因为他们目前在海外还很难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国际银行信贷等到传统方式获得海外融资。出口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融资则可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不改变原有的负债比率。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的实质是企业的应收账款与货币资金的置换,企业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没有量的变化,只是形式和结构的变化,能够保持原有负债比率的财务杠杆,不增加企业财务风险。从而根本上改变了企业传统融资的风险结构和收益结构,是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一种可选择途径。
3、利用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融资,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为加快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海外销售量增长得很快,进而形成巨额的应收外汇账款。应收账款相当于企业提供给客户的无息贷款,企业的资金不但被占用而且还没有利息收入。企业若能将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融资,不但解决企业资金问题,而且还提高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从1994年我国外汇制度改革至今,我国出口总额从1212.1亿美元增至3687.3亿美元,每年平均有50%的出口集中于美国、欧盟和日本这些主权信用等级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我们假若收入中有25%是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交易的超额抵押比例为2:1的话,如能进行海外证券化融资,将极大改变外贸企业目前资金相当吃紧的状况。
4、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是我国部分中小企业海外融资的最佳路径
日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国内融资上还是受到很大的约束:由于风险太高和利率管制导致的定价受限,使银行间接融资依然很难;风险投资规模不够,运作也不规范;股票主板市场门槛太高;受自身信用等级和规模的限制很难进行发展缓慢的公司债券市场。因此,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还是离不开海外融资。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很多国际闻名的投资银行纷纷利用各种场合向我国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积极推荐海外融资。假如通过海外上市来融资,暂且不论其综合实力不够而很难在海外上市,即是上市对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海外上市的融资成本显然太高,而且还不包括每年昂贵的上市维护费。因此,海外上市并非理想途径。至于发行海外债券和利用国际银行信贷,中小企业由于受实力和综合信用等级的限制更难在海外资本市场利用这种融资工具。由些可见,对于我国那些具有优质出口应收外汇账款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海外进行这种证券化融资就形成了一种最佳途径。
三、出口企业实行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应注重的问题
应收外汇账款证券化融资是企业海外融资的一种市场行为,企业必须按照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来动作。我国企业在采用这种融资工具时,需要注重以下几点:(1)选择合格的非凡目的载体,即要与自身和其母公司的破产风险隔离。(2)也可以选择让渡债权的信托形式,例如本金偿还灵活和资产池可以不断循环的主信托形式。(3)保证将适宜海外证券化的优质基础资产实行证券化交易,遵循集中度限制原则(即单个债务人的债务比重限制),根据成本收益原则选择适当的卖方信用增级方式。(4)注重与非凡目的载体之间的销售是真实销售,必须将实行了证券化交易的基础资产移出表外。不能把未来的应收款项收入作为对外担保品,也不能把它们列为企业自己的资产。(5)合理利用早偿交易结构安排。融资发起人为了将偿付额调整到某一整数,尽快地拥有抵押资产所有权,或者是用低收益的资金早偿高利率的债务,可以采取部分早偿,即一定时期的实际偿付额超过按计划应该偿付的本息额。(6)企业需要熟悉融资所在国和本国关于出口应收外汇款证券化的税务、会计、外汇治理或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融资所在国有关这种证券化交易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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