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 编号:临2007-039
300元的高价股,如果在一年前股民们都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谭……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以全票一致通过《关于确定2007年度配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2007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确定公司2007年度配股的定价依据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结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经与保荐机构协商一致,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78元。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7-04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银座股份”)2007年6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21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37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银座股份总股本121,346,72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6,404,016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认购的发行方式进行。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22.78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6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座股份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7年10月25日(T 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7年10月12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银座股份《配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6日总股本121,346,72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6,404,01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9,117,750股,其余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7,286,266股。
4、银座股份实质控制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银座股份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22.78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7年10月16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7年10月16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认购方式。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7年10月17日(T 1日)起至2007年10月23日(T 5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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