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研究结论
分析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我国资本市场对无形资产信息做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即每股无形资产量越大,公司股价越高;每股无形资产量越小,公司股价越低。
2.我国资本市场对每股无形资产的定价比较低,低于对同期有形资产的定价。其原因可能有:(1)上市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比较少,并且投资者认为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创造的贡献不如有形资产的贡献大。(2)上市公司虽然拥有较多的、能对公司价值创造作出较大贡献的无形资产、但是按照我国现行会计规则未能全面地把它们披露出来,即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得不充分。投资者不能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获得这些无形资产的信息,或者所知甚少。故投资者对无形资产作出的定价仅限于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公开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3)投资者不认同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创造的贡献比有形资产更大。
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逐渐增加,即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在逐渐好转。其原因可能有:(1)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在逐渐增多,包括无形资产信息的自愿披露。(2)自2001年以来,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逐渐得到完善;同时,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得到逐步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作出适当的价格反应。
五、改进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综合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描述性结论和实证检验结论可知,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无形资产作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即上市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对投资者很重要;在2000—2004年间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状况在逐渐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充分等问题。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现行无形资产会计规则
需要继续完善以下内容:(1)逐步放松无形资产会计确认条件。财政部2006年3月2日颁布的无形资产具体准则内容体现了这一方面的要求。(2)扩大无形资产项目的核算范围。对于现行会计规则中没有规定可以确认和披露的、但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已经确认和披露的无形资产项目,会计规则可以优先考虑将这些项目纳入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范围,如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等项目。(3)增加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二)公司自身应该重视并规范地对外披露无形资产信息
这样做可以降低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成本和自己被恶意收购的风险。
(三)公司需要重视并做好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系统工作
公司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是其对外披露无形资产信息的基础。公司需要完善和加强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因为有些无形资产信息连企业内部治理人自己都不能获得,其中涉及到改进企业的成本会计、治理会计工作。此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者、证券分析师也可以采取措施改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 [美]巴鲁·列弗(Baruch Lev),著.王志台,等译.无形资产——治理、计量和呈报(中英文对照)[M].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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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志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化设想[J].财务研究,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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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程小可.公司盈余质量评价与实证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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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084454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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